昨天妞爸「又」出車禍了。今年是妞爸的犯太歲年,過完年就去安了太歲,可是不曉得為什麼,還是經常遇上交通事故。

第一次是把車子停在路邊,去附近的餐館吃晚餐,回頭領車時,發現車子左後方凹了一塊。記憶中……好像修了八千多塊錢。

第二次是在快車道上突然無預警的熄火,三更半夜十二點,急扣道路救援把車子拖到修車場,很幸運沒有再遭後車追撞。不過這一修,修了兩萬多塊錢。

第三次是在停車場內的某個死角處,兩台車轉彎時一起對撞上了,妞爸說他有煞車(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怕我叨唸才這麼說),但對方沒煞,於是撞了上來。這一次,要修五萬多塊錢。

真是犯太歲、犯太歲啊!車子領回後,是不是要幫他多求幾個平安符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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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曼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