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星期老師出下來的題目是「快樂的重要」

(應該是吧,小妞上學去了我有點忘,上星期五發下來的題目,今天要交)

小妞一共寫了四段,第一二段沒什麼問題,

到第三四段她大概是寫累了,開始亂寫。

按理第三段應該承接第二段而來,結果她換了個觀點,寫了「第二個第二段」;

第四段應該是結論,結果她又換了個觀點,寫了「第三個第二段」。

舉的例子也不好,太刻板,那不是她真實的經驗和感情。

 

小妞按例來問我和妞爸她這篇寫的怎麼樣。

我說了前者,妞爸說了後者。時間已經晚上十二點半了。

 

我:「明天看妳老師怎麼說啦,讓她盯就好,我不想出太多意見。」

早上妞妞起床刷完牙準備出門前,又問了我一次:「我舉的例子真的太刻板嗎?」

 

唔...好吧,既然這麼記掛我就簡單說一下。

「是不是來自妳真實的經驗或感觸,字裡行間多少是看得出來的,妳寫的東西如果是妳自己的,看起來就是會生動,不是,就少了那種感覺。作文必需能反應妳的想法,如果不是真心的,就沒什麼好看了。

我滿喜歡『給玩具的一封信』,因為看得妳出和玩具的對話和關係,雖然有些句子滿搞笑的,但是,能看得出妳和玩具的情感。

就算寫說明文,如果寫的不是妳真實的想法,它就失色很多了。」

 

妞:「老師不是都喜歡學生裝乖嗎?」

我:「裝的,有什麼好喜歡?」

我就說到這裡,起承轉合的問題給老師去"噹"吧~

我覺得那是時間混太晚,只想充字數造成的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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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蘇曼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