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氣好好喔,大太陽,很熱(有點太熱了),吃完午餐問爸比下午想做什麼呢?
爸比(熱血):打鼓!!
妞子(熱血):打鼓!!
so..二比一我認輸了,就待在家裡打鼓過一天吧!
到了傍晚,爸比總算收拾了電子鼓具,準備帶女兒出門走走。妞子想去公園盪鞦韆。我ok,只要不是待在家裡看電視、玩唉諷、打電子鼓,我通通都接受。
於是,我們一家三口出發了,去公園盪鞦韆盪到她開心為止。
好了,下一站去那裡好呢?
爸比(熱血):去湯姆龍打鼓!!
妞子(熱血):去湯姆龍打鼓!!
so..二比一我又輸了,只好移師去環球購物中心的湯姆龍,他父女倆開開心心的打鼓去,我則到39元商店買本簡單的筆記和紙,遠遠地坐在一處沙發寫東西,等他們直到打完鼓。
回程在車上,爸比很熱血地說:「妞丫,妳和爸比有一樣的興趣,爸比真的很開心耶~~~如果媽咪再生一個小弟弟,該讓他學什麼好呢?」
妞:「ya~跟我們一起打~」
我:「應該學電吉他不是嗎?這樣你們就可以組樂團了~~~」
「嘩~~~」爸比眼睛頓時閃閃發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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